據了解,陳男在台中與父母同住,他於2024年5月透過IG認識一名國中少年,從對談中得知對方屬於脆弱家庭,特地於9月北上見少年家長,以自己是東海大學老師,可以幫忙輔導課業為由,獲得家長允許帶少年外出,但其實都是帶到各縣市旅館發生關係。
兩人的祕密關係到2025年6月迎來轉折,少年母親發現孩子多天沒有回家,趕緊通報警方求助,警方從母親提供的線索尋人,終於在陳男台中住家找到少年,豈料尋獲不到3小時,少年又趁隙離家出走。
警方二度尋人,發現陳男在台中另外租屋藏匿少年,得知他白天外出接家教工作,偶爾回去與少年同睡,有時還會將少年留在房裡一整天不聞不問。
檢警2025年11月20日搜索陳男住處,在電腦發現多達4萬筆不同少年的性影像,還在影像中聽到陳男對少年說:「剛被我吸很爽吧?」,檢警掌握證據後,認定陳男涉犯略誘、性侵、以及拍攝兒少性影像等11罪提起公訴,由於陳男目前在押中,檢方建請法院續押,並持續追查性影像中的其他被害人。
檢方也發現,陳男的目標為12到14歲的少年,2019年他曾帶著家教學生在宜蘭偷竊戰鬥陀螺被捕,2023年間被2名少年指控性侵,但因只有被害人單一指述,台中地檢署都以證據不足為由予以不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