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林女因與弟弟發生財產糾紛,衍生多起訴訟,並曾對對造委任的女律師出現推擠、潑灑液體及言語辱罵等行為,甚至在庭上出言恐嚇。檢方因此依傷害、強制、恐嚇危安等多項罪名將她起訴。
昨日案件再度開庭,台中律師公會號召十餘名律師到場旁聽聲援。不料開庭前,林女在法院走廊情緒失控,先是與在場律師發生口角,隨後突然出手,重重打了吳中和一巴掌。儘管旁人當場高喊「現行犯」,但法警僅將雙方隔開並維持秩序,未立即逮捕林女,令現場律師相當不滿。
進入法庭後,林女拒絕配合確認身分,並持續以不穩定情緒面對旁聽席。承審法官考量現場狀況與先前類似失控紀錄,依《法院組織法》相關規定,裁定改採不公開審理,要求旁聽人員全數離場。
針對外界質疑未依現行犯逮捕,台中地院深夜發布聲明說明,指出事發突然,法警第一時間以隔離衝突、避免事態擴大為優先;且因傷害罪屬告訴乃論,當下難以立即判斷被害人是否受傷,後續已由轄區警方接手處理,因此未即刻逮捕。
台中地院表示,對於在法院內發生暴力事件深感遺憾並致歉,強調將檢討維安機制,並加強對高風險案件的警力配置與訓練,以維護司法場所安全與秩序。
不過吳中和事後嚴詞批評法院說法相當離譜,直指是否提告與現行犯逮捕毫無關聯。他表示,林女當場出手施暴情節明確,法警卻未依法處置,令人難以接受。他強調:「那一巴掌聲音之大,在場律師與媒體都親眼目睹,怎麼可能沒有受傷,這樣的說法根本是睜眼說瞎話。」
吳中和進一步指出,傷害行為一旦發生即已構成犯罪,任何人皆可主張現行犯逮捕;至於是否提出告訴,屬於後續刑事程序啟動的問題,與當下是否逮捕無涉。他質疑法院以此作為理由,顯示對法律基本原則理解不足,相關回應難以令人信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