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66歲鄒姓男子駕駛銀灰色轎車,車內載著67歲妻子張女及39歲兒子,車輛行經河堤路與敦煌路口準備右轉,卻未依規定施打方向燈。後方49歲方姓男子見狀,鳴按喇叭提醒。此舉引發鄒男一家不滿,雙方行駛至下一個路口時,鄒男與妻兒隨即下車找方男理論。
方男見對方三人衝上前,打算倒車離開現場,不料,方男在換檔時疑似操作不當導致車輛暴衝,直接撞倒路中央的張女與鄒男之子,造成兩人手腳及頭部擦挫傷。
鄒男見妻兒遭撞倒地,情緒失控回到車內,開車朝方男的轎車猛烈衝撞。目擊民眾指出,鄒男駕駛的車輛多次倒退後加速前衝,前後衝撞方男轎車至少4次,。撞擊力道猛烈,兩車車身嚴重毀損,地上散落大量零件。鄒男甚至一度想將車頭「騎上」對方車輛,路人見狀驚呼,並上前制止才將鄒男拉下車。
轄區警方趕抵現場後,鄒男仍對著方男車輛叫囂並猛踹車門,質問方男「為什麼可以開車撞人」。這起衝突共造成方男、方妻吳女,以及鄒男的妻、子等4人受傷,送醫時意識皆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