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開公務車搞失蹤 竟是潛入校園伸魔爪
判決指出,施博元原為台南市工務局建築工程科工程員。2025年7月18日上午,他原本申請出差執行丹娜絲颱風災後保固會勘,卻私自駕駛租賃公務車前往某國小。施男見到年僅不到12歲的甲童與乙童兄弟游泳完上岸,竟起色心,尾隨兩童進入更衣室。
施男先拿出自備的兒童三角內褲要求甲童穿上,並利用成年體型優勢致孩子不敢反抗,趁機撫摸其生殖器;接著又以「內褲沒穿好」為由,不顧乙童閃躲拒絕,強脫內褲猥褻。施男惡行不僅於此,更當場以手機拍下兩童裸露下體的性影像,隨後駕車逃逸。
警方搜索驚見「存庫」 搜出十多名幼童猥褻影像
全案因兩名男童向親戚哭訴才曝光,救護人員及管理員緊急記下公務車牌報警。檢警介入調查後,不僅在施男手機查獲性影像,更在後續搜索中發現其住處電腦藏有至少10幾名不明幼童的猥褻影像檔案,顯示施男疑似為預謀犯案且為慣犯,惡性極其深重。
刑事部分,施男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8月,二審因其與家屬達成200萬元和解並取得原諒,改判5年6月。台南市政府則於同年將施男一次記兩大過免職,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辯稱「非辦公時間」遭打臉 懲戒法院:重傷公僕形象
施男在懲戒法院審理時,一度辯稱犯案當下是「個人請假時間」,且未著制服,民眾不知道他是公務員,認為並未損害政府信譽。他更搬出「思覺失調症」試圖求情,希望保住公務員考試資格,甚至抗議「一事二罰」。
然而,懲戒法院查出,施男當天明明申請出差卻擅離職守,且駕駛的就是公務車,其行為嚴重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法官認為施男自備幼童內褲顯為預謀,對兒童身心發展傷害巨大,即便已與家屬和解,其違法失職情節仍極為嚴重,不因是否在執行職務而減輕。法官最終判決施男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