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與口角釀悲劇 利剪貫穿頭骨致死
回顧案情,去年3月9日晚間,游男與多名友人在八里區某檳榔攤聚餐飲酒。席間游男先與一名潘姓男子因包包財物問題發生爭執,雙方情緒未緩,直至晚間9點許,游男轉而與同桌的陳姓男子爆發口角,在眾目睽睽之下隨手抓起桌上的一把不鏽鋼剪刀,朝陳男頭頂連刺兩刀。其中一刀力道之猛,直接刺穿陳男頭骨並隨即拔出,導致現場大量出血。
陳男經緊急送醫,仍因創傷性硬腦膜下出血、顱內出血及大腦實質損傷,於10日後宣告不治。家屬在面對醫師告知「救回亦是植物人」的殘酷現實下,選擇放棄急救。
心智年齡僅12歲 辯方請求減刑
審理期間,士林地檢署強調游男手段殘忍,且犯罪事證明確,依《刑法》第271條第1項殺人罪建請量處無期徒刑。
然而,辯護律師則主張游男具備減刑理由。根據八里療養院的精神鑑定報告,游男的認知發展遲緩,心智年齡僅約12至13歲。辯方指出,游男成長於失能家庭,父母長期酗酒、賭博,導致他自幼接觸酒精,成年後又染上毒癮,受遺傳與環境因素雙重打擊,使其人格與道德觀發展停滯。
辯方以此主張其行為受心智障礙干擾,且罹患反社會型人格障礙,因此自我控制力、衝動控制低下,建請國民法官判處10年至12.5年的有期徒刑。同時,游男今日也在法庭中向死者兒子鞠躬道歉「對不起」,但家屬未置一詞。
曾經「無保請回」引爭議 家屬終盼得判決
本案在偵辦初期曾引發社會關注,警方逮捕游男後,士林地檢署原以殺人未遂罪聲押,卻遭法院裁定「無保請回」,引發死者家屬強烈憤慨。隨後經檢方抗告,游男才被羈押至今。
今日宣判結果出爐,國民法官在衡量被告心智狀況、成長背景與犯罪情節後,最終判處15年有期徒刑。游男今天聆聽判決結果後,情緒似乎沒有特殊波動,在法警戒護下還押看守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