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晚間9時許,屏東縣消防局接獲報案,指稱林邊火車站高架橋下停車場發生火警。警方調查發現,蔡嫌利用其油漆臨時工的專業知識,將松香油裝入7個保利達空瓶製成汽油彈。他騎乘機車抵達現場後連續丟擲油瓶,造成現場2輛轎車與2輛小貨車起火燃燒,所幸無人員傷亡。
蔡嫌縱火後隨即騎車離開,沿途持西瓜刀砸毀2輛汽車的擋風玻璃,其中一輛為林邊鄉長鄭慶堂妻子的座車。隨後,蔡嫌闖入林邊派出所對面的超商,持刀威脅店員交出財物並砸毀貨架物品,強行奪走現金約7000元後徒步逃離。
東港警分局出動快打部隊,在晚間9時30分於路邊攔截蔡嫌,距離其開始犯案僅約7分鐘。蔡嫌面對盤查時態度冷靜且囂張,坦承:「超商我搶的,火我放的,先讓我抽根菸,我不會走啦!」。警方隨後在其住處搜獲松香油空桶等相關證物。
據了解,蔡嫌雖無前科且擁自有房產,被捕時身上尚有1萬5000元現金,並非因經濟困難行搶。鄰居表示蔡嫌近年性格轉變,曾朝自家大門潑漆,居住環境雜亂如廢墟。檢方認定蔡嫌涉嫌重大,且具逃亡與反覆實施的高度風險,已向法院提出羈押聲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