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戶供地下期貨集團使用 女子獲利僅3萬遭起訴
地下期貨集團透過該APP供投資人下單。翻攝App St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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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戶供地下期貨集團使用 女子獲利僅3萬遭起訴

2025/06/01 14:26:00

記者:

呂健豪

法務部調查局2022年破獲非法地下期貨交易集團,檢調追查發現,李宜芳、黃玉玲、鄭雅之、吳偉綋等4名男女,以獲得3萬元或延後償還貸款等報酬方式,出借銀行帳戶及個人申辦之網路電話供地下期貨集團使用,檢方偵查終結後,依違反《期貨交易法》起訴4人。
據調查指出,地下期貨集團自2018年起,由綽號「喜美」、「安麗」、「小美」等成員,透過電話招攬不特定民眾參與地下期貨交易,並以「錢龍理財教學」APP供投資人下單,以台股加權指數期貨及國外各類期貨為標的,由投資人決定買漲或買跌,並收取每口150元至300元的手續費,而投資款項及獲利則透過李女等人提供的銀行帳戶交易。
檢方調查發現,李女、黃女將個人所屬的中國信託、合作金庫以及吳男將其妻子名下之中國信託銀行帳戶,及存摺、印章、提款卡、密碼交付地下期貨集團成員使用,其中李女獲得3萬元報酬,吳男則獲得可延緩償還貸款之利益;鄭女則是提供個人名義申辦的網路電話,供地下期貨集團作為下單電話。
自2019年3月至2021年1月之間,地下期貨集團透過李女等人銀行帳戶收取的投資款項達445萬305元,發放投資獲利亦達557萬1,124元,檢方認為,李女等4人的知識及社會生活經驗,均可預見將金融帳戶、網路電話提供他人使用,足以供作從事不法行為的工具,卻仍提供地下期貨集團使用,因此依違反《期貨交易法》將4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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