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這名狼師是在2013年8月開始擔任新莊某國中8、9年級的理化代理教師,但到任不到2個月,就在10月25、30日,2度利用放學時間,載著1名女同學到利濟水門外的停車場,並在車上親吻女學生,並將手從衣領伸入衣服撫摸學生胸部,後來是學生母親發現有異,向校方通報,事件才曝光。
新北市教育局表示,在當年10月31日知悉此事後,立即進行校安通報,並召開性平會,將王師停聘並展開調查;11月校方性平會決議確認性侵害調查屬實,予以解聘,終身不得聘用,並登載教育部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同時函文新北地檢署告發。
案經檢方偵查後,對王師予以起訴處分,雖相關行為並未違反女學生意願,但因案發當時女學生未滿14歲,且王師於偵訊時,對於犯行坦承不諱,因此新北地院合議庭裁定採簡式審判程序,最終判決10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