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澎湃新聞、上觀新聞等陸媒報導,居住於上海市虹口區的一名46歲蔣姓女子由於父母早逝、未婚也沒有子女,一直都過著獨居生活,沒想到10月突發腦出血,陷入昏迷後的蔣女無法動用自身積蓄支付醫藥費,因此院方輾轉聯繫到蔣女父親的姐姐的兒子,也就是蔣女的遠房表哥吳姓男子。吳男也趕到醫院為蔣女簽署相關住院文件、墊付醫藥費。
蔣女經2個月治療後病情一度好轉,然而轉院後突然惡化,最終於12月14日不幸離世,然而蔣女因沒有近親屬,在沒有監護人和繼承人的情況下,其名下遺產依法由民政部門接收。吳男原想用蔣女的遺產為其舉辦追思會、購買墓地,沒想到竟被虹口區政府告知,根據《上海市殯葬管理條例》的規定,身為遠房表哥的他若想承辦葬禮,還是可以提出書面申請。
不過,吳男若想替蔣女購置墓地,則價格需要在合理範圍內,而且後續維護費用還得由他承擔,讓吳男相當傻眼,受訪時更無奈表示:「她的錢用在她身上是合理的,我想說買個墓地,總有必要的吧?當地工作人員說不行,自己的後事還不能用自己的錢去善後,我想誰碰到,都有可能想不太通。」
對此,虹口區民政部門表示,這起案例屬於首次出現,作為遺產管理人的民政部門會根據法院確定的「合理范圍支出範圍」標準來執行。民政部門強調,對於吳男的說法相當認同,但相關程序恐怕並不簡單,可能需要透過訴訟,先指定區民政局為遺產管理人;再訴訟分配蔣女的遺產,作為墓地的合理支出費用。
上海虹口民政局12月21日發布官方公告更新最新進度指出,目前已與蔣女職場同事、遠親聯繫,預計會在12月底前舉行告別式。至於遺產的部分,居委會已在12月22日向法院申請確認遺產管理人,後續若由區民政局被指定為遺產管理人,將依法清理遺產、處理債權債務;剩餘財產經法定程序後,將用於扶貧濟困等公益事業。
消息曝光後頓時引起熱議,不少網友都不解為何遠房親屬不能動用蔣女的遺產處理身後事,反而遺產全歸公部門所有:「以前遺產不是順位繼承人沒了後有血緣的親屬也可以繼承嗎?某些部門不是搶錢嘛」、「花自己的錢買自己的墓地還要批准」、「遺產歸公,墓地錢、後續維護費用應有由政府部門負擔,拿人錢財替人辦事」、「人才走,遺產歸公的速度比辦個葬禮都快啊,別太離譜好吧」、「為什麼後續費用要人家親承擔?錢就充公了?這樣哪個來做好事反而給自己帶來麻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