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顯示,張文犯案前,經過縝密計畫。昨日15時40分至15時51分間,他在中山區條通一帶接連縱火三處,燒毀車輛與店家財物。完成縱火後,他刻意換裝並更換交通工具,返回租屋處再度變裝,並於傍晚抵達台北車站及南西商圈施放煙霧彈與汽油彈,製造社會恐慌。
警方掌握,張文在旅館內的平板電腦雲端資料顯示,他早已擬定完整犯案計畫,包含時間、地點及行動路線,並與12月19日實際犯案情形完全吻合。整起行動中,他至少換裝五次,多次進出人潮密集區域,明顯意圖混淆視聽、規避查緝。
警方指出,張文曾於12月17日入住中山區旅館,期間多次前往縱火地點勘查,其租屋處16時53分發生火警,也被認為是刻意「調虎離山」,分散警消注意力,專案小組初步排除共犯,並確認張文與家人約2年未聯繫,生活圈封閉,犯案期間未與其他可疑人士接觸。
警方強調,張文的行為已符合無差別攻擊及製造社會恐慌的恐攻特徵,目前持續追查其犯案動機及鎖定人潮密集區的原因,並將釐清完整犯罪過程,以還原事件全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