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今天做出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指出,憲法訴訟法修法立法程序有明顯重大瑕疵,違背憲法正當立法程序,且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都牴觸憲法,應自判決公告日起失其效力。
國民黨指出,不論是依據新版《憲法訴訟法》或舊版憲訴法,至少需要6名大法官才能開會,如今僅由5名大法官就做出判決,上演5>6的荒謬行徑,憲法法庭就是違法開庭,判決當然也是違法。5名「賴皮」大法官做出的判決,連自己人都看不下去,大法官楊惠欽、蔡宗珍、朱富美指出,必須遵循憲訴法規定依法開會,因此判決不具合法性。
國民黨並以「五恥」大法官自創規則,凌駕中華民國法治為標題指出,楊惠欽等3名大法官更指出,大法官或憲法法庭不具所謂「組織自主權」,也無得以「程序自主權」為名,自行決定或變更憲法法庭合法組成要件的權限,因此,僅由5名大法官作成的憲判,「一望即知不符法定人數要件」,顯然無效!
國民黨強調,司法是維護社會秩序與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然而賴清德手下的5名大法官,卻為了討好執政者,侵犯不可跨越的紅線,與賴清德聯手摧毀我國民主法治,淪為「清德宗」登基的最大幫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