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元祥先分析彈劾與罷免的不同,最大差異在於彈劾是「法律責任」與罷免是「政治責任」。民眾對極化負向的「罷免」政治鬥爭接受度較低,而對違法亂紀的「彈劾」行使接受度較高,對在野黨而言是政治成本與風險最低的方式。
張元祥說,彈劾與罷免的提案門檻雖然不同,分別為立委二分之一提案與立委四分之一提案,以目前在野黨席次罷免與彈劾「提議」都不是問題;但彈劾與罷免通過的門檻都是「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決議」,以目前民進黨45%的席次,不論是彈劾案或罷免案都無法成案。他強調,藍白透過彈劾案,逼迫賴清德來立院列席說明才是目的。
張元祥說,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罷免案」提議後,總統要在7天內提出「答辯書」;而「彈劾案」提議後,全院委員會審查時,得由立法院邀請被彈劾人「列席說明」。
張元祥說,日前在野黨邀請賴清德前來立院進行「國情報告」,因為雙方對「一答一詢」意見不同,恐怕成口水戰,而這次在野黨透過彈劾,企圖很明顯,就是要透過彈劾案把賴清德「架來」立法院列席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