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港媒報導,黎智英與《蘋果日報》相關的三間公司包括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被控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及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案件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運騰及李素蘭審理。黎智英自2020年12月起還柙,至今已被拘押逾四至五年。
黎智英被指控與《蘋果》高層串謀,發布合共161篇煽動刊物,並透過報章及英文版平台,鼓吹反政府行動及向外國請求制裁中港政府。檢方亦指,黎曾向高層發出多項編採指示,包括要求放大報導陳方安生與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會面的新聞、集中呈現2019年7月1日衝擊立法會年輕示威者的心聲,以爭取公眾理解,以及訪問銅鑼灣書店前店長林榮基,以催谷市民上街反對修訂《逃犯條例》。
就勾結外國勢力的指控,檢方指黎智英透過其助手Mark Simon,與「重光團隊」成員李宇軒、陳梓華,以及劉祖廸等人合作,推動國際遊說行動。檢方指出,黎曾為全球登報計劃墊支費用,又鼓勵相關人士打「國際線」,影響外國對華政策,推動制裁。黎亦被指於2019年兩度訪美,會晤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國務卿龐培歐,以及在港會見到訪的美國參議員Rick Scott,遊說支持涉制裁中港的《香港民主人權法案》。
多名《蘋果》高層及重光團隊成員早前已認罪,其中六名高層轉為控方證人,指稱黎智英多次作出編採及行動指示。控方認為,即使《國安法》生效後未有新的串謀協議,只要被告繼續執行原有計劃,已足以構成犯罪,並指黎未有下架涉及制裁的內容,反映其持續推動相關行為,是整個串謀的主腦。
黎智英自辯時否認指控,強調《蘋果日報》編採獨立,自己只是作出新聞判斷上的建議。他承認曾指示「做大」部分新聞,以及在《國安法》生效前發起「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但否認在法例生效後再提及制裁。他解釋與重光團隊接觸的目的,是希望平息勇武派行動,並稱直至庭審期間才知悉相關組織的實際運作。對於其社交平台帖文及直播節目,黎表示內容屬推測或事實陳述,僅希望爭取國際關注,從未尋求實際制裁行動。
辯方則主張,新聞機構監察政府、批評施政屬合理行使言論及新聞自由,傳媒應較一般公眾享有更大表達空間。檢方反駁指,被告明知相關文章具煽動意圖仍然刊登,已構成違法。法官亦多次指出,發表意見與要求制裁屬不同概念,並強調裁決只會基於證據及法律。
案件裁決當日,法院將開設正庭及七個設有視像的延伸庭,共提供逾600個記者及公眾旁聽席位。司法機構已公布旁聽安排,傳媒自前一日起排隊輪候入場。案件結果將對《國安法》下勾結外國勢力及煽動罪的法律界線,產生重要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