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小組查出,此一人體運毒案是由台灣與泰國地區跨國運毒集團精心策劃,先在泰國等地招攬外籍女子,以「免費招待國外旅遊」、「提供住宿及在台消費」等名義及高額酬勞,利用經濟困頓且不諳法律的女性擔任運毒工具。兩名遭逮的泰籍女子即因經濟困難被販毒集團鎖定利用,企圖以身體作為運毒工具,自泰國搭機走私毒品來台。
檢警查出,販毒集團為規避機場嚴格安檢,準備了具備耐腐蝕性及防水性的外袋,包括保險套或乳膠膜,並將海洛因毒品嚴密包裹、分裝成兩種形式。其中一部分毒品被製成可供吞食的橢圓形顆粒,讓泰籍女子以口服方式吞下,將毒品隱藏於消化道內;另一部分則被製作成長條狀圓柱體,以便塞入泰女肛門,企圖藉此蒙混過海關。
台中查緝隊指出,本案是於今年8月初接獲情資,立即報請彰化地檢署指揮偵辦,海巡署隨即與中部分署第四岸巡隊、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以及航空警察局高雄分局等多個單位組成專案小組,透過事前掌握這兩名泰籍女子的航班動態,專案小組迅速完成查緝部署,在兩人抵達高雄小港機場時,海巡人員立即將其攔查,成功避免這批數量可觀的毒品走私入境,危害社會治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