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指出,廖正良自2021年3月起就在汐止水源段四筆國有地上施工,還委託工人鋪設柏油。警方和地政事務所三度丈量後確認,整個停車場皆落在國有地上,承租人與工人證述亦明確指出,「是廖正良鋪設柏油、經營停車場」。
雖然廖正良事後陸續拆除鐵皮、刨除部分柏油,並向主管機關補繳占用期間使用補償金,但檢方認為竊佔行為自開始使用土地即已成立,因此依法起訴。全案將由士林地院審理。
另,廖先翔父子先前還被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指控,在新北市汐止區石硿子段528號、529號國有地與山坡地保育區,興建800坪豪奢「廖家莊園」,涉《刑法》竊佔、《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與《區域計畫法》等罪,這部分士林地檢署已在8月間偵結,2人犯罪嫌疑不足不起訴。
廖正良回應稱,當初是向私人地主承租位於新北市汐止區茄苳路、新台五路等多筆土地,合法合規使用,未涉竊佔罪,檢察官已處分不起訴確定在案。至於水源段另4筆土地作為停車場使用,經地政機關丈量認為有落在國有地情形;廖正良獲悉後,立即拆除相關設施並繳交補償金,實無竊佔之不法意圖。
出版時間 1012
更新時間 12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