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上午11點,警方巡邏行經汐止水源路1段時,發現薛男騎乘機車逆向行駛,還差點與對向車輛發生擦撞,為了避免發生危險,警方立即上前攔查,不料對方一開口就散發出濃厚酒氣,警方立即替他實施酒測,其酒測值高達0.77毫克。
警方在現場查對身分時,薛男謊報胞弟的名字,不過警方將他帶回派出所訊問後,利用系統比對,發現薛男所報個資不符,經追查後他才坦承是士林地檢署2016年發布的通緝犯,因此除酒駕超標的公共危險外,薛男更涉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訊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並將他押解歸案。
警方提醒,酒駕害人害己,若有飲酒情事,請選擇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或計程車,或通知代駕業者,遵守「喝酒不開車」的原則;另冒名應訊、試圖掩飾身分而冒用他人名義於文書上簽名,將危害警察、司法機關對於刑事犯罪文書製作之正確性,也使被冒用名義之人蒙受偵查、審理、執行等刑事責任之危險,呼籲犯罪者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