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檢警逮捕陳零九、陳大天、廖亦崟、李九慕、黃亮鈞、吳致任、陳信維、陳向熙、黃博石9位藝人,目前僅4位藝人認罪,而背後替他們偽造假病歷的就是以陳志明為主的「閃兵集團」,該集團會向想躲兵役的男子收取10萬元至30萬元不等之費用,並且指導向醫院謊稱有高血壓病史或在體檢前繃緊肌肉讓血壓異常,再回頭找有心血管疾病的患者配戴血壓監測儀器測量,偽造假紀錄,取得重度高血壓證明。
不過閃兵集團曾暗示有醫師幫忙,更說到有2家醫院特別容易通過,警方懷疑有醫護人員也涉案其中,不排除對醫護端發動搜索。
至於閃兵者,律師廖芳萱指出,根據《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3條,逃兵最重可被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通常只要當事人認罪,法院會判易科罰金或緩刑,甚至檢察官會先予以緩起訴。不過根據《兵役法》,男性18歲需要服兵役,直到36歲才能除役,因此如威廉、陳零九年逾36歲者僅接受懲處即可,不需要補服兵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