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有台灣籍觀光客黃姓及林姓男子前往日本,未經許可之下捕捉998隻陸寄居蟹,在日本陸寄居蟹是國家天然紀念物,未經許可不可捕捉,因此依日本《文化財保護法》逮捕,並拘留17天,處以20萬日圓罰金;根據媒體報導,該2名男子在因前往快遞公司領取包裹,被警方要求打開檢查,才發現藏有998隻陸寄居蟹。
事實上早在2023年10月,台籍吳姓男子也在宮古島因捕捉寄居蟹,被拘留遭罰20萬日圓,5月7日時鹿兒島縣也發生外國籍人士未經許可捕捉數千隻陸寄居蟹,近日有3名中國人前往奄美群島,飯店人員在保管區巡查時發現該中國旅客的箱子有異狀,報警處理後才發現裡頭裝有160公斤的寄居蟹。
不過台灣籍觀光客黃姓及林姓男子否認是自行捕捉,根據日媒報導,警方目前正在追查其取得寄居蟹的方式及可能的轉售對象。
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那霸分處表示,有新聞分析紫色甲殼的陸寄居蟹一隻可賣到1至2萬日圓,飼養寄居蟹風潮興起,外國旅客至日本從事非法捕捉的行為似乎已經成為一條非法產業鏈;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那霸分處呼籲國人勿在日本境內捕捉或採集動植物,砂石貝殼珊瑚類亦不可隨意撿拾並攜帶出境,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