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刑犯一判就跑!徐少東棄保潛逃 最高檢首度發聲:該修法
徐少東棄保潛逃。法務部調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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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刑犯一判就跑!徐少東棄保潛逃 最高檢首度發聲:該修法

2025/05/14 11:44:00

記者:

李依璇

近期發生朱國榮、鍾文智、徐少東等遭判決後即潛逃案件,引發社會輿論譁然,也嚴重衝擊司法公信力。針對連環出現的「重判了,人卻跑了」現象。最高檢察署與台灣高等檢察署於13日召開會議研商防逃機制,並首度明確建議修正《刑事訴訟法》,增訂「保全羈押」制度,作為防堵逃亡的制度性解方。
近期發生朱國榮、鍾文智、徐少東等遭判決後即潛逃案件,引發社會輿論譁然,也嚴重衝擊司法公信力。針對連環出現的「人判了,人卻跑了」現象,最高檢察署與台灣高等檢察署於13日召開會議研商防逃機制,並首度明確建議修正《刑事訴訟法》,增訂「保全羈押」制度,作為防堵逃亡的制度性解方。
最高檢指出,目前雖有高等法院與法務部訂定的行政規範,例如在重大案件判決後即時通報高檢署,以及針對判處10年以上重刑者由檢方啟動觀察機制,但實務上等檢察官收到通知時,被告往往早已逃逸無蹤,導致防逃機制流於形式。
20250514鐘文智。
鮑魚聞人鐘文智TDR吸金洗錢、罪證確鑿遭重判三十年,入監前人間蒸發。取自法務部調查局
另依《刑事訴訟法》第121條第2項規定,第三審上訴中如需強制處分,須由第二審法院裁定,最高檢表示,對於此類案件,應儘量由原二審蒞庭檢察官全程處理並提出羈押建議,強化訴訟銜接與交接完整性。
20250514朱國榮。取自法務部調查局
朱國榮棄保5億搭船逃亡海外。取自法務部調查局
最高檢強調,若能比照美國、日本、德國等國,在一審或二審判決有罪時即採「先押後審」原則,僅於特殊情況交保,才可真正有效預防被告潛逃。具體建議當法院包括一、判處5年以上刑期,應審酌是否立即羈押;二、判處刑期未達標準或無羈押必要時,得輔以科技監控等替代方式。
檢方強調,應依被告逃亡動機高低,調整拘束強度,以確保案件後續程序順利進行,並避免讓判決形同虛設。
最高檢直言,目前制度設計無法因應現代訴訟節奏與潛逃風險,實屬「走過場」,不僅導致執法機關疲於奔命,也讓民眾對司法公信力產生疑慮。若不從法制面正本清源,類似「判刑放人、放人就跑」的情形恐將不斷重演。
最高檢強烈呼籲法務部與相關主管機關,正視羈押制度不足的問題,儘速推動《刑事訴訟法》修正案,以健全司法體系、挽回民心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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