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動作讓廣豐賀鳴珩無奈挨告 三審出爐維持無罪
元大證券前董事長賀鳴珩去年因養母借名購買股票風波扯出案外案,被控告違反《個資法》,近日三審結果出爐。(本刊資料照)

一個動作讓廣豐賀鳴珩無奈挨告 三審出爐維持無罪

mirror-daily-logo

2026/04/30 10:27:00

記者:鏡週刊
因養母借名購買股票而引發的所有權風波衍生出的案外案,讓廣豐賀家第二代、元大證券前董事長賀鳴珩被控違反《個資法》,一、二審判定無罪,然而檢方接續告上三審。本(4)月最高法院判決出爐,駁回檢察官之上訴,並指賀鳴珩並未有損害他人利益的不法意圖,判決無罪確定。

這場借名購買股票風波,起因於2011年賀鳴珩因腸中風住院,病榻中擔憂養母湯桂琴未來無人照顧難以安享晚年,「因而在提供生活費之餘,另外提供資金給湯桂琴買股票、領股息,生活資金有雙重保障。」知情人士指出。

不料,2018年湯桂琴離世時,「賀鳴珩赫然發現,湯桂琴銀行保險箱空無一物外,生前由賀鳴珩出資讓湯桂琴購入的405張中華電信股票,因為湯桂琴習慣使用他人名義買股成為事件導火線,湯過世後,多數受託掛名之人都將股票返回,唯獨自稱是湯桂琴孫女的黃女不還、構成侵占罪責,遭檢察官提起公訴。」該位人士說明。

經查,此筆購買股票的資金的確來自於賀鳴珩所支付。最後,台北地院亦宣判賀鳴珩勝訴。



【點擊看完整全文】
更多鏡週刊報導
台灣大虛擬資產佈局再下一城 拿下Liminal Custody攻略企業市場
長榮海運股東憂股利「一筆變兩筆」 財部:不影響報稅
出清ARM持股 台積電:財務投資規劃策略調整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