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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1/02 10:44:00
半拖車載重23噸飆133km遭開罰!司機掏「GPS行車紀錄」喊冤 法官不買單 揭GPS最大盲點一名鄭姓男子駕駛營業半拖車行經國道1號時,遭到國道警方以雷達測速儀測得時速高達133公里,超過大型車90公里的法定速限多達43公里。警方依規定舉發後,監理所裁罰鄭男 1 萬 8000 元並要求參加道安講習,交通局也對車輛所屬的通運公司裁處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鄭男與公司不服,提出 GPS 行駛紀錄主張當時車速最高僅91公里,且車上載重近23公噸「不可能飆這麼快」,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裁罰;但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打臉其說詞,判決駁回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