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即時
2026/08/20 11:45:00
嘉義一名張姓女子租屋後因兒子在屋內輕生,竟編造「看見蛇」等荒唐謊言企圖隱瞞死因,甚至拒絕賠償並賴租。嘉義地院法官認定承租人對使用人負有「無過失責任」,凶宅貶值與物理毀損無異,應賠償房屋價值貶損91萬1731元,且張女退租程序不符合約規定,需補繳欠繳的9個月租金16萬2000元,合計107萬3731元。
熱門新聞
陳幸妤開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