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即時
2026/08/18 15:41:00
新北市永和警分局一名羅姓員警,竟將就讀過的台北市大安區某高中當成「約戰」場所,利用自己熟悉校園環境、假日到校打籃球的機會,透過社群平台X找男網友到校內活動中心、樓梯間等處發生性行為,還將相關猥褻影像公開上網。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羅男除在校園等公共場所為猥褻行為,也多次散布猥褻影像,分別判處2月、2月徒刑,合併應執行3月,得易科罰金。
熱門新聞
陳幸妤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