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
2026/07/01 11:42:00
無恥至極!新北噁男騙14歲小女友「寶雅廁所」逞獸行 事後恐嚇榨乾零用錢…「不給跟妳老師講!」新北市曾姓男子先前與未滿16歲的女學生花花(化名)交往,沒想到他除了在寶雅的廁所內對其撫摸胸部、下體,事後還以此作為威脅,向女方索討金錢,前後2次共5000元,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猥褻之行為,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恐嚇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5月,均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依雙方協議賠償12萬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