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調查,張俊傑、陳智葟及林怡君等人於2005年至2016年間,將部落工作隊與高金素梅國會團隊整合為「祖靈之邦團隊」,採取「一套人馬、兩塊招牌」模式運作,由張俊傑、陳智葟負責競選、問政及原鄉部落聯繫工作,林怡君則擔任高金素梅與張俊傑的代理人,負責往返兩岸,接受中共官員指示後居間傳達。
檢方發現,張俊傑透過中共捐助的原鄉部落建設經費,幫忙高金素梅競選,並利用親友帳戶,引進中共1.7億元資金到國內,在台發展組織。
高檢署調查完成,認定張俊傑長期主導原民團體運作,並曾擔任立委辦公室主任,卻涉嫌與高金素梅等人合謀接受中共資源及資金,發展組織,還安排相關人員赴中國大陸接受統戰工作訓練,試圖滲透原民部落,甚至作為「第五縱隊」使用,加上案發後棄保潛逃,惡性重大,具體求刑1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