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至德律師在臉書發文表示,近日社群平台Threads上出現一場爭論,一名媽媽帶著5歲、身高122公分的兒子進入女廁,因親子廁所當時有人使用,加上孩子急著如廁,媽媽不放心讓兒子獨自進男廁,因此陪同進入女廁隔間,沒想到卻引來其他女性不滿。
事件曝光後,網友意見兩極,有人認為女廁本來就是女性的私密空間,即使家長不放心,也不應要求其他使用者接受男童進入;另一派則認為孩子才5歲,媽媽擔心安全問題而陪同如廁,並沒有什麼不妥。
對於部分網友以男童身高122公分為由,認為孩子應該可以獨自上廁所,王至德認為,孩子能否獨立如廁,並不是單純看身高就能判斷。同樣是5歲,有些孩子已經能自行完成如廁,有些孩子可能連穿褲子都有困難,更別說遇到陌生人搭話或突發狀況時,是否有能力自行處理。
他強調,孩子能否獨立如廁,應由最了解孩子狀況的照顧者,依照現場環境合理判斷,而不是讓不認識孩子的路人單憑身高決定。
男童幾歲不能進女廁?律師:法律沒有明文規定
至於男童究竟幾歲不能進入女廁,王至德指出,法律並沒有明文規定相關年齡限制。不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的人,不得使6歲以下兒童獨處。
他也特別說明,這項規定並不代表只要讓5歲孩子離開視線就一定違法,更不代表6歲以下男童可以無條件進入女廁,而是要求照顧者不能忽略年幼兒童的安全。
王至德進一步舉例,媽媽站在男廁外等孩子,是否就一定違法?答案不一定;反過來說,媽媽因為孩子只有5歲,就能完全不考慮其他女性的感受嗎?當然也不是。他認為,法律並沒有替所有如廁情境準備簡單的標準答案,仍須視實際狀況判斷。
女性能否要求男童離開女廁?律師點出關鍵
針對女性對女廁隱私及安全的疑慮,王至德認為,這些需求當然應該受到尊重,不能因為對方是媽媽、帶著孩子,就要求其他女性無條件接受。
不過他也提出另一個觀點:「我覺得不舒服,不代表對方就一定做錯事。」他認為,若男童在女廁內亂跑、偷看其他隔間,甚至干擾其他女性如廁,家長當然有責任制止及管教;但如果媽媽只是陪著5歲孩子進入隔間,孩子沒有騷擾他人,也沒有窺視隱私,就應進一步討論是否真的侵害其他使用者的具體權益。
至於網友質疑既然有親子廁所,為何不優先使用?王至德表示,並非每個公共場所都有親子廁所,即使設有相關設施,也不代表隨時都有空位,這次事件正是因為親子廁所有人使用,才讓媽媽面臨選擇。
他指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已要求部分符合條件的公共場所設置適合6歲以下兒童及照顧者共同使用的親子廁所,但設施不足或無法滿足不同性別親子共同如廁的需求時,不應把問題全部丟給現場家長與其他使用者。
律師:保障女性隱私與幼童安全不該二選一
王至德表示,自己支持女性維護隱私,也認為家長應盡量優先使用親子廁所或性別友善廁所,並留意孩子的行為,避免影響其他使用者。但若現場沒有其他適當選擇,媽媽基於孩子年齡、安全及實際需求,陪同年幼兒子進入女廁隔間,並沒有明顯不妥。
他認為,真正應該討論的是孩子有沒有造成具體干擾、家長是否盡到管理責任,以及現場是否存在其他合理可行的選擇,而不是只要看見男童出現在女廁,就直接認定對方不應該進入。
王至德也不贊成當著孩子的面大聲斥責媽媽,認為即使對陪同如廁的做法有不同意見,也可以透過較平和的方式溝通。最後他強調,社會一方面強調尊重女性、保障兒童及友善育兒,但當不同需求在現實生活中碰撞時,卻經常急著找出一個應該被譴責的人。他認為,女廁當然不是讓男童隨意進出的地方,但媽媽只是因為不放心讓5歲孩子獨自如廁,也不應因此被直接貼上沒有公德心的標籤。
至於爸爸帶兒子、媽媽帶兒子或爸爸帶女兒進入男廁的情況,王至德最後也以幽默方式調侃,表示「爸爸帶兒子,可以來男廁上廁所;媽媽帶兒子,可以來男廁上廁所;爸爸帶女兒,可以來男廁上廁所」,但說到媽媽帶女兒時,則笑稱「去女廁好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