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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拿滿分就爆氣!高職生罵老師「是在刁我嗎」 法院1理由「慰撫金砍到1萬」
高中生口試沒拿到滿分怒飆老師遭判賠。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沒拿滿分就爆氣!高職生罵老師「是在刁我嗎」 法院1理由「慰撫金砍到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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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1/06 09:35:00最後更新 2026/11/06 09:35:43

記者:

王吟芳

高雄市某高級工商職業學校爆發一起校園師生衝突案件。一名鄭姓高職學生在課堂上因不滿曾姓老師未給予口試滿分,竟當眾對老師飆罵粗口,導致曾姓老師精神重創、患上適應障礙症與失眠症。曾姓老師事後向鄭姓學生及其父母連帶求償醫療費與精神慰撫金共8萬2,490元。高雄橋頭地院審理後,判決鄭姓學生與父母須連帶賠償1萬2,490元。

老師被罵氣到憂鬱失眠 怒求償8萬

判決書指出,事件發生在去年9月25日下午1時30分許,鄭姓高職生在教室內進行課堂口試時,因不滿曾姓老師未將其評為滿分,當場情緒失控對著老師怒吼「幹你娘,你是在刁我嗎」等語。
曾姓老師遭公然侮辱後精神備受打擊,陸續前往醫院就醫,被診斷出患有「混合焦慮及憂鬱情緒之適應障礙症」與「失眠症」。曾姓老師認為名譽與健康權受損,依法要求鄭姓學生與其父母連帶賠償醫療費2,490元及精神慰撫金8萬元。

法官審酌「1理由」 慰撫金降至1萬元

橋頭地院橋頭簡易庭審理時,鄭姓學生與其父母對醫療費用2,490元表示沒有意見,但抗辯認為8萬元的精神慰撫金金額偏高。法官檢視少年法庭宣示筆錄及診斷證明書後,認定鄭姓學生行為已毀損老師名譽並造成精神痛苦。惟審酌兩造之身分、地位、資力、學經歷及加害程度等狀況後,認為精神慰撫金以1萬元為適當。最終判決鄭姓學生及其父母應連帶賠償醫療費與慰撫金共1萬2,490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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