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調查,38歲林俊竹原在嘉義縣某國小擔任游泳教練及代理老師。自2019年起,林男便藉由課堂教學機會,伸出狼爪觸摸多名未滿14歲女童的胸部、大腿內側甚至舔咬乳頭;甚至在住處與一名女童發生性行為高達20次,並拍下私密影像。
除了實體侵害,林男更化身「網路狼師」,透過幫學童代儲遊戲點數取得社群帳號密碼,或擷取學童生活照,利用 Telegram 群組「AI脫衣換臉黑科技」合成全裸不實性影像。林男再辦理假帳號恐嚇女童,脅迫她們自行拍攝裸照,若有不從即威脅要發送到學校網站或公開至社群平台,甚至將取得的裸照無故轉傳散布,共有高達7名幼童受害,有人甚至遭長達3年的長期騷擾與恐嚇。
整起案件曝光源於一名受害女童在社群網站上發現自己的照片竟被 P 圖成清涼照,還收到匿名威脅訊息,在家長陪同下報警處理。檢警於2025年11月持搜索票至林男民雄住處查扣其智慧型手機,經數位採證與交叉比對後,赫然揭發這起長期伸向校園的惡劣犯行。
林男在面對警訊及偵查時,對於各項犯行均坦承不諱。針對其中涉及對價性交的疑慮,林男則辯稱自己與該名女童係「男女朋友交往關係」,給予的金錢與送禮均為交往期間的互動,並非性交易對價;檢察官調查後認定雙方交付金錢確係基於交往,因此該部分不另為不起訴處分,併入性交罪嫌論處。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江金星指出,林男身為人師,本應負有愛護與保護學童之重責大任,竟為逞私慾利用學童對師長的信任,以惡劣手段長期脅迫、性侵害多名不諳世事的幼童,對被害人身心造成難以磨滅的巨大陰影,徹底違背家長與社會託負。
檢方認定林男身為人師,竟利用職務之便侵害未成年學童,嚴重敗壞師德,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及《刑法》強制性交、強制猥褻、製作散布不實性影像等罪嫌將其提起公訴,並向法院聲請從重量刑,要求定應執行刑至少15年以上,展現嚴懲校園狼師的堅定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