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翁爆氣掌摑痛毆 還持球棒砸門
判決指出,游翁與孫子同住在台中市。2024年6月24日晚間 7 時許,兩人在住處客廳時,游翁拿出兩封信件要求孫子幫忙念出內容。孫子不僅拒絕,還反問奶奶的信件在哪裡,游翁回答不知道後指責孫子態度不佳、沒有禮貌。孫子聽聞後不甘示弱,將腳翹在茶几上並回嗆「你才沒有禮貌」,此舉瞬間引爆阿公怒火。
游翁氣憤之下,徒手痛毆孫子頭部多處並猛搧巴掌,導致孫子右側臉部受有鈍傷。在場的阿嬤見狀嚇得連忙跑到二樓準備錄影存證,孫子趁隙逃往二樓將房門反鎖躲避。
沒想到阿公怒氣未消,抄起球棒追上二樓,瘋狂敲打房門企圖逼孫子開門,直到阿嬤打電話向親戚求救,游翁才停止砸門舉動。事後,游姓孫子的母親堅持對公公提出傷害告訴。
喊「無家可歸」討緩刑 媳婦怒揭無悔意
一審台中地院審理時,法官考量游翁與游姓孫子發生爭執後未以理溝通、逕自訴諸暴力,且未能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其刑,判處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
游翁不服判決提起上訴,在法庭上辯稱案發時孫子將腳翹在茶几上對話態度極差,自己是基於「傳統民間觀念」身為家長才出手教訓。
游翁更打出悲情牌,表示媳婦已對他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搬離住處並索討租金與賠償,自己年事已高若搬離將無處棲身,請求法官從輕量刑並宣告緩刑。
但媳婦卻在法庭上指出,公公在法庭外到處向人告狀聲稱「是孫子打阿公」,完全感受不到任何悔意,堅決拒絕和解。台中高分院審認一審量刑並無違法或不當,考量雙方至今未達成和解且媳婦堅決不原諒,認定不宜宣告緩刑,最終駁回游翁上訴,維持判處拘役40日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