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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剛去世…媳婦竟將90歲公公告上法庭 要求獨享「房產繼承權」
90歲老人經歷喪子之痛,緊接著又被媳婦告上法院。示意圖/Pixabay

兒子剛去世…媳婦竟將90歲公公告上法庭 要求獨享「房產繼承權」

中國日前發生一起令人唏噓的家庭訴訟案件,高齡90歲的劉老先生是湖北某高校的退休教授,平時獨自居住。日前他遭遇喪子之痛,54歲的兒子劉國強(化名)因病過世,不料隨後竟收到法院傳票,媳婦李靜(化名)與孫女聯手將他告上法庭,要求獨佔近190平方米(約57坪)的房屋繼承權。
據中國媒體報導,當地法律援助中心接獲劉老先生的法律協助請求後,指派律師介入處理。律師了解案情後指出,媳婦提告時僅主張將房屋判歸其個人所有,並未要求釐清與分割存款、撫恤金、公積金等其他遺產,並不符合遺產繼承案件須全盤查清並一併分割的法定要求。因此,律師主動聯繫承審法官,要求查明劉國強名下的全部遺產並實施分割,同時申請延期開庭,獲得法官採納。
經向劉國強生前任職單位及金融機構調取資料,釐清其遺產包含撫恤金人民幣34萬元(約新台幣166萬元)、個人養老金帳戶餘額人民幣8萬元(約新台幣39萬元)、年金帳戶餘額人民幣11萬元(約新台幣54萬元)、薪資帳戶餘額人民幣1.2萬餘元(約新台幣)、公積金帳戶餘額人民幣16萬元(約新台幣6萬元),以及李靜個人養老金帳戶餘額人民幣13萬餘元(約新台幣63萬元)。由於相關資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扣除配偶應得部分後,屬於劉國強遺產範圍的資金被全面釐清。
法院審理後作出判決:涉案房產歸媳婦李靜所有,但李靜須於判決生效之日起20日內,支付劉老先生房產折價補償款人民幣20萬餘元(約新台幣98萬元),並另行給付劉老先生其他遺產補償款共計人民幣15萬餘元(約新台幣73萬元)。
承辦律師表示,依據相關法律規定,父母與子女互有繼承遺產的權利。在處理繼承訴訟時,應將所有遺產查明後一併處置。本案中原告在提告前擅自提取公積金並註銷帳戶,且主張獨佔房產的要求並不合理,已嚴重侵害老父親作為法定繼承人應享有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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