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微見/前政治工作者
照顧老人,是政府責無旁貸的責任;讓長者老有所養、病有所醫,更是社會福利制度存在的意義。然而,一項以照顧老人為名的修法,如果一方面擴大健保費補助,另一方面卻刪除了原本保障經濟弱勢老人醫療費用的條文,還增加年輕世代的負擔,那麼這項政策究竟照顧了誰?又讓誰付出了代價?
10月16日,民眾黨與國民黨聯手推動《老人福利法》第22條修正案,在立法院以60票贊成、39票反對三讀通過。修法內容為符合所得條件的65歲以上長者,由中央補助全額健保費;但原條文中,對於無力負擔健保部分負擔及健保未給付醫療費用者,地方政府應予補助的規定,也在修法後遭到刪除。
問題就出在這裡,不是老人該不該獲得照顧,而是為什麼擴大一項補助,卻讓另一群更需要幫助的老人失去保障?
對經濟弱勢的長者而言,健保費只是醫療支出的一部分,生病住院要負擔部分負擔,接受健保未涵蓋的治療,也可能面臨沉重的自費費用。假牙、人工水晶體及心臟支架等項目,都可能涉及相關補助。衛福部指出,修法後部分補助可能失去明確法源依據,初估至少影響13萬名中低收入長者。這些人的困境,不會因為每個月少繳健保費,就自動消失。
換句話說,修法宣傳的是老人受惠,卻沒有說清楚,這樣的修法造成漏接了真正需要協助的人。健保費有人代繳,並不代表看得起病;帳面上獲得補助,也不等於實際醫療需求獲得滿足。若立法者在追求補助擴大的同時,沒有妥善處理原有醫療補助的銜接,甚至在三讀通過後,民眾黨雖然自行提出復議,卻未能讓復議案通過,錯失了及時重新檢討、修正原決議的機會,使弱勢老人補助遭刪除的問題未能在當下獲得補救。這樣的立法過程,難道不值得嚴肅檢討?
依衛福部估算這項修法的財政成本,每年所需經費約400億元,若以健保費支應,20至64歲人口平均每人每年可能增加約2,690元負擔;若改由稅收支應,估計約698萬個繳稅家庭平均每年增加約5,720元的負擔。這些是不同財源情境下的估算,並非每個人都必然按此金額繳費,但足以說明:福利政策不會憑空產生,最終仍須有人承擔成本。
當年輕世代正面臨房價、物價、育兒、長照與退休準備等多重壓力,民眾黨與國民黨聯手推動這項修法,就更有責任向社會說清楚:新增的補助經費從何而來?財政負擔將如何分配?長期成本又將由誰承擔?不能只強調有多少老人受惠,卻對修法後的財源與代價避而不談;更不能把社會對財政負擔及世代公平的疑慮,簡化成不願照顧老人。既然是藍白聯手推動的傑作,就應由兩黨正面說明,而不是只領取照顧老人的政治功勞,卻把原本可以共同承擔的社會責任,變成老人與年輕世代之間的對立。
老人需要照顧,年輕人也需要生活,兩者從來不是非此即彼的選擇。年輕人今天繳納保費、承擔稅負,終有一天也會老去;老人所需要的醫療與照護,也仰賴整個社會共同維持。真正公平的制度,應該讓資源依照需求與負擔能力合理分配,而不是讓不同世代互相指責誰占了便宜。
民眾黨與國民黨推動這項修法,或許可以將擴大補助視為替年長者爭取的福利,但當修法同時引發弱勢老人醫療補助法源不足、財政負擔增加及世代公平等疑慮時,就不能只停留在「照顧老人」的政治口號。外界質疑兩黨是否將政治宣傳與選舉考量置於政策周延性之前,並非毫無原因;兩黨應正視這些疑慮,以具體評估及補救措施回應,而不是只強調自己做了什麼好事。
照顧老人,不應成為政治競逐的口號;世代互助,也不該淪為彼此埋怨的理由。
如果一項修法讓弱勢老人可能失去保障,讓年輕世代擔心負擔加重,還讓兩個世代彼此對立,那麼藍白兩黨該回答的,不是自己替多少老人爭取了福利,而是這項政策究竟有沒有照顧到最需要的人,又是否把代價公平地分配給整個社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