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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前縣長吳俊立重開羈押庭 法官裁定加保200萬 保金狂堆到700萬
台東前縣長吳俊立重開羈押庭,法官裁定加保200萬,保金狂堆到700萬。讀者提供

台東前縣長吳俊立重開羈押庭 法官裁定加保200萬 保金狂堆到7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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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7 09:20:00最後更新 2026/10/27 09:20:24

記者:

辛啓松

台東縣前縣長吳俊立因涉及知本地區農路拓寬圖利案,先前獲台東地方法院裁定500萬元交保,經檢察官抗告成功後發回重裁。吳俊立因心肌炎在高雄榮民總醫院住院等待手術並向法院請假,檢調仍於26日下午前往病房將其拘提帶回台東。台東地院27日凌晨結束羈押庭審理,認定吳俊立無羈押必要,裁定加保200萬元,累計保釋金達700萬元,親友湊齊保金後已將人接回休養。

病榻遭拘提 律師聲請提審力抗

台東地檢署偵辦知本農路拓寬疑涉圖利東映渡假村案,認定吳俊立涉犯貪瀆圖利罪嫌,且有串證與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先前台東地院裁定500萬元交保並實施科技監控,檢方不服提出抗告,獲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地院原定26日上午重開羈押庭,吳俊立因心肌炎住院請假,檢調於未獲准假後,於26日下午赴高雄榮總執行拘提,晚間將其押解回台東。
吳俊立被帶回地檢署時表達強烈不滿,辯護律師團隨即發表聲明,質疑檢方未經醫療團隊評估即強制帶離住院患者,中斷治療並忽視生命風險,隨後向法院聲請提審。法官審理後認定檢方拘提程序合規,續行召開聲押庭。

法院深夜重開庭 加保200萬免羈押

台東地院26日晚間開庭至27日凌晨3時許。法官認為,依卷存證據,吳俊立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圖利罪嫌重大。但檢方並未提出新事證,亦未具體指出被告有何勾串證人或指示隱匿證據之行為,難僅憑過往職務或人際關係認定有高度勾串滅證可能。
院方最終認定無羈押必要,諭知加保200萬元,使總交保金額提高至700萬元。吳俊立親友隨後於凌晨籌足保釋金辦妥手續,將其接回家中休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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