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後來查看丈夫手機,發現他曾在理容KTV與女子有拉扯裙褲等親密互動,之後還前往汽車旅館。更讓她難以接受的是,當她因蜂窩性組織炎住院十多天、需要休養時,丈夫不但沒有前往醫院探視,還透過LINE社群聯繫相關業者,以「港澳妹」、「喝好茶」等用語尋找性交易對象。
相關對話紀錄顯示,丈夫曾詢問性交易的價格與地點,並多次與女子發生性交易。妻子認為,丈夫的行為已嚴重傷害夫妻間的信任,加上長期遭受精神暴力,最終決定離開原本的家庭生活。
妻子聲請保護令提離婚 丈夫否認家暴與嫖妓
面對婚姻中的種種問題,妻子先向法院聲請保護令,之後搬回娘家居住,並正式提出離婚訴訟,同時要求分配夫妻婚後剩餘財產。丈夫在訴訟中否認相關指控,主張妻子未經同意翻拍手機內容,取得的對話紀錄不應作為證據。他也否認涉及嫖妓及家暴,並表示雙方婚姻仍有修復的可能,希望法院不要判准離婚。
不過法官審酌相關資料後認為,妻子為了保障自身配偶權而取得手機畫面,並未逾越合理必要的範圍,相關資料具有證據能力。此外,丈夫不僅多次涉及性交易,後續還因數度違反保護令遭刑事判刑,足以顯示夫妻間的信任關係已受到重大破壞。
帳戶存款855萬元算誰的? 丈夫稱欠親友1200萬元
除了婚姻關係是否解除,雙方對於財產分配也有不同主張。丈夫名下帳戶一度有高達855萬元的存款,但他辯稱,該帳戶長期借給姊姊處理生意款項,帳戶內的錢並非自己所有。此外,他還主張自己因建屋欠下親友約1200萬元債務,認為計算婚後剩餘財產時,應將相關負債一併列入。
法官調查後發現,丈夫的姊姊確實長期使用該帳戶處理交易,因此採信855萬元存款並非丈夫實際所有,未將這筆款項認定為其個人財產。至於丈夫所稱的1200萬元借款,法官認為相關證人的說法存在矛盾,借款時間也有不合常理之處,因此未採納這項債務主張。
法院判准離婚 兩名子女由妻子單獨監護
法院綜合雙方婚姻狀況、相關證據及財產資料後,認定夫妻關係已難以維持,最終判准離婚。在未成年子女的親權安排方面,法院判由妻子單獨行使,丈夫則須按月支付兩名子女的扶養費,每名子女每月1萬4000元。至於婚後剩餘財產分配,經法院計算後,丈夫還須給付妻子252萬5973元的財產差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