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車報廢不代表欠款消失 9年欠費扣不到錢
吳男原有一輛1993年出廠的TOYOTA老舊車輛,雖已交由環保單位回收,仍積欠2012年至2017汽車使用牌照稅及燃料費罰鍰。案件於2018年移送台中分署執行,但因吳男名下沒有可供查扣的財產,執行一度陷入僵局,9.4萬元欠款遲遲無法徵起。
科技辨識追車牌建功 新車才入手就被依法查封
台中市地方稅務局及公路局台中區監理所今年5月掌握吳男購買二手車的資訊,隨即透過合作建置的車牌辨識系統追查。今年9月中旬,執行人員在吳男台中市南屯區住家附近路口找到車輛,依法查封,並要求他在一個月內清償,否則將依法拍賣。
以為車輛報廢不用再繳 期限前籌款急贖二手車
吳男坦承欠款,但原以為事隔多年已不必繳納。經執行人員說明案件執行期限將於明年4月屆滿,他才商請給予一個月籌款時間,承諾自行清償,最後依約一次繳清9.4萬元,領回遭查封的二手車。
台中分署提醒,汽機車相關稅費、罰鍰及高速公路通行費應儘速繳納,若有困難,可主動與承辦人員協商清償計畫,避免財產遭強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