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王姓男子去年10月中旬時,借住在賴姓友人位於觀音區的租屋處,但才入住兩天兩人就爆發口角,王男竟拿起掃把、曬衣桿朝賴男頭部、胸部狂毆,導致賴男全身紅腫受傷。
然而,王男並沒有就此收手,僅隔兩天王男又拿起棍棒,朝已經重傷的賴男臉部、頭部、軀幹狂砸;21日王男再度持棍棒狂毆賴男胸口,導致賴男當場痛苦倒地、眼角狂冒鮮血,爬進浴室清理血跡,才剛走出來就癱軟倒地。
王男見狀不僅沒有協助就醫,竟冷血收拾行李離去,任由朋友等死。直到4天後中午,房東前往賴男住處抄電表,因在外聞到異味,進屋才發現發生命案,隨即報警處理。檢方獲報後立刻展開調查,並將王男逮捕,同時將遺體送驗。
對此,法醫相驗結果出爐,賴男頭頸、胸腹、四肢多處有皮下軟組織大出血,最終因嚴重腦損傷、橫紋肌溶解症併發急性腎衰竭身亡。日前桃園地檢署偵結,認定王男下手不知輕重,且在事後冷眼旁觀、見死不救,最終依傷害致死罪起訴王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