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談不攏 無辜兔兔成洩憤對象
判決指出,這齣鬧劇發生於2025年5月23日下午2時,陳男與女友在租屋處因故爆發激烈口角,甚至面臨分手危機。眼見溝通無果、情緒失控的陳男,竟將眼光瞄向了女友平時細心呵護、健康狀況良好的寵物兔。
理智線斷裂的陳男,當場伸手抓起寵物兔的肚子,一舉將兔子拎至自己肩膀高,接著狠狠地由上往下將寵物兔猛力摔擲在床面上。雖說是摔在床上,但嬌弱的寵物兔哪經得起如此重擊,當場因受撞擊致重要器官功能喪失而宣告不治。女友憤而撥打110報案,全案依動保法起訴。
法庭坦承「一時失慮」 代價竟要20萬起跳
台南地院法官認為,陳男僅因女友提出分手,竟一時衝動傷害無辜動物致死,法治觀念顯然相當薄弱。不過念在陳男前無任何刑事犯罪紀錄,素行良好,且從偵查到法院審理程序均坦承犯行、認罪不爭,展現悔意。
法院考量其智識程度、家庭經濟等情狀後,最終依《動物保護法》第25條第1款「故意傷害動物,致動物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罪」,判處陳男拘役20日,並重重併科罰金新臺幣20萬元,拘役與罰金若易科罰金或易服勞役,均以1,000元折算1日。
為了給陳男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法院給予緩刑2年,但條件是判決確定之日起3個月內,必須向公庫支付3萬元。陳男除了得承擔拘役20日與緩刑期間的法律責任外,光是公庫支付金加上併科罰金就高達23萬元,全案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