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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也要小心!交友軟體約見面 男子遭強脫內褲「硬塞性侵」
台中一名男子利用交友軟體約另一名男子見面,隨後性侵對方。示意圖/鄒保祥攝

男生也要小心!交友軟體約見面 男子遭強脫內褲「硬塞性侵」

交友軟體約會竟演變成性侵慘劇!一名男子阿坤(化名)透過知名同志交友軟體結識一名男網友,雙方相約見面並前往台中市立梧棲幼兒園附近的停車場談心。不料阿坤邀請對方登上記錄於案的自小客車後座後,竟無視對方多次明確拒絕與抵抗,強行脫褲進行肛交性侵得逞。

說好只親吻口交!他「手擋臀部」仍遭霸王硬上弓

據判決書內容,事發於114年11月5日晚間6點多,阿坤與被害男網友相約在梧棲區文化路附近的停車場碰面。隨後阿坤邀請對方進入他的車子後座聊天,過程中雖然被害人同意進行親吻、擁抱及口交等親密行為,但當阿坤意圖進一步發生性關係時,被害人即明確表達不願進行「肛交」,並當場伸出手強烈阻擋阿坤碰觸臀部。
不料阿坤色膽包天,見對方未採取極端激烈的肢體反抗,竟認為有機可趁,無視被害人明確拒絕的意願,強行伸手剝除被害人的外褲及內褲,並以生殖器硬塞插入對方肛門得逞。

驗傷採證警方鐵證如山

被害人在阿坤駕車離去後,隨即趕往台中榮民總醫院進行性侵害驗傷採證,並向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報案。警方隨即展開調查,除調閱現場車牌號碼相關資料外,還採集被害人衣物上的證據與醫院診斷書。
被害人更提供雙方於交友軟體上的對話紀錄截圖、車輛照片及手繪案發地圖,連同警方翻拍阿坤手機內對話紀錄與Google地圖街景照片,相關物證鐵證如山,檢方偵查後依強制性交罪起訴阿坤。

25萬賠償達成調解!法官給予自新機會

台中地方法院審理時,阿坤對犯行供認不諱,並主動提出悔過書坦承錯誤。合議庭審酌阿坤過去並無任何前科,素行尚佳,且犯後態度良好、深表悔意,更在法院調解下支付新台幣25萬元賠償金與被害人達成調解,順利取得對方原諒。
法官考量阿坤係因未建立正確性觀念而一時失控犯錯,且犯罪手段未施加嚴重身體暴力,符合情輕法重情狀,遂依刑法第59條規定減刑,判處有期徒刑2年,宣告緩刑3年。同時為督促其記取教訓,命其於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履行調解筆錄的支付賠償義務,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全案仍可上訴。

★《鏡報》關心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勵馨基金會 台北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專線02-2362-240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鏡報》關心您: ◎察覺對方有性侵意圖時,應冷靜設法離開現場,並立即求救;若遭限制行動,勿過 度刺激對方,千萬不要抵死反抗。 ◎相信直覺!拒絕不舒服或不喜歡的肢體接觸。 ◎睡覺或盥洗時,門窗要上鎖。 ◎避免與有酒醉、吸毒、有暴力傾向或性犯罪前科的人獨處。 ◎當對方出現你認為不妥的言行時,應立刻離開或制止。 ◎如遭性侵,應立即報警與求助信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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