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分署調查,洪男2025年11月從中國廈門搭船返抵金門水頭碼頭,因口袋內留有早餐吃剩的半顆豬肉飯糰,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遭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高雄分署裁罰20萬元。洪男逾期未繳,案件今年2月移送執行。承辦人員查調資料發現,他名下無財產、僅有小額存款,但從2025年7月起,每月出入境紀錄高達50多筆,頻繁往返金廈,引起注意。
七旬老翁頻繁往返金廈 原來靠帶貨糊口度日
為釐清洪男頻繁出入境的原因及費用來源,承辦人員通知他到場說明,並告知若未到場,將依法評估限制出境。洪男到場後情緒激動,一度抱怨自己並非故意違規,隨後才說出生活困境。他表示,年逾70歲後難再找到臨時工,在友人介紹下,從台中搭機到金門,協助攜帶台灣零食到廈門,再帶回符合規定的食品賺取生活費,還搬到廈門偏遠村落節省租金。
每月分期5500元 執行署盼兼顧生計與法治
洪男說,遭罰當天因精神不濟,搭船時忘了吃完早餐,才讓半顆豬肉飯糰留在口袋,沒想到因此挨罰20萬元。他懇求不要限制出境,直言帶貨是目前唯一謀生方式。台中分署考量其收入微薄且不穩定,若強制執行恐衝擊生活,最後同意每月分期繳納5500元,由洪男從金門匯款清償。
台中分署提醒,為防堵非洲豬瘟,民眾入境不得違規攜帶豬肉及相關製品,即使只有少量食品也不能輕忽。分署強調,執行雖具強制性,仍會針對非蓄意違規且確有經濟困難者,評估分期清償或轉介社會資源,兼顧法治與人道關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