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薀不滿蔡女處理其與前妻的財產分配不周,導致他損失數百萬元,竟在去年7月侵台颱風夜,假借「讀書會」之名,在茶室發起集體批鬥。王薀教唆三大核心女護法游秀鈴、幹子昀、梁碧茵,強迫蔡女在佛像前連續跪拜叩首數小時。期間若有不從,護法便施以肢體暴力,現場信眾包括藝人李威(本名李翊瑋)夫婦等十餘人皆在場冷眼旁觀。
蔡女在長時間的凌虐下終因體力透支昏厥,但現場眾人並未施救,反而見死不救,將其遺體以雨衣包裹並膠帶綑綁,利用風雨掩護,以手推車運回精舍後才報案。經法醫鑑定,蔡女死因為嚴重的「橫紋肌溶解症」。案發後,王薀更涉嫌找來藝人弟子李威商討對策,企圖掩蓋犯罪事實。
遭判12年徒刑 關押560天終於交保
台北地院今年5月一審宣判,王薀遭判12年徒刑,案件上訴到高等法院審理中。在遭羈押長達560多天後,高院9月1日裁定王江鎮以600萬元交保、責付3名律師,須接受科技監控並限制出境出海。
檢方抗告成功 最高法院發回更裁
高等法院裁定,王江鎮除須繳納600萬元保釋金,並責付羅秉成、張寧洲、吳維雅等3位辯護律師,限制住居、出境、出海8個月,另接受科技設備監控,並不得危害、騷擾或接觸被害人蔡女的直系血親與三親等內親屬,且不得與本案任何被告、證人或鑑定人進行聯繫、探詢或討論案情;對此,檢方不服提出抗告,最高法院撤銷原裁定,發回高院更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