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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佳青爆花公帑攜子出國!民眾黨「4疑點」要她請辭…施景中也不挺:政治人物本來就要自律
僑委會主委徐佳青遭爆「公器私用」。圖/李智為攝影

徐佳青爆花公帑攜子出國!民眾黨「4疑點」要她請辭…施景中也不挺:政治人物本來就要自律

僑務委員會委員長徐佳青先前才爆出安排具有雙重國籍的14歲愛子參加「僑青東沙生態體驗營」遭監察院裁罰10萬元,近期又遭爆讓兒子充當「攝影官」隨行出訪歐洲,還讓丈夫駕駛駐美代表處公務車遊華府,被外界質疑「公器私用」。對此,民眾黨團4大疑點直批:「家人要不要來看妳,是妳家的事,國家資源能不能讓妳家濫用,是人民的事」;而徐佳青7日上午已出面表示即日起請辭僑委會委員長,並自請相關行政及司法調查。
徐佳青遭民眾黨立院黨團爆料「花公費帶兒子周遊列國」,除了讓兒子充當「攝影官」出訪,還讓丈夫唐博偉駕駛外交部的公務車跨洲使用、接送兒子前往紐約與徐佳青全家相聚,更拋出徐佳青一家三口在「北美洲台灣婦女會第36屆年會暨訪視溫哥華地區僑社」的大合照佐證。
對於上述指控,徐佳青則回應:「自服務僑委會以來,盡忠職守,使命必達完成任務,從未濫用公帑或職權,至於我家人自費想飛到哪裡看我,應該是民主社會允許的基本人權吧!」
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_行政院提供
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遭爆帶著兒子公費旅遊。圖/行政院提供

兒子當攝影官、丈夫開公務車 民眾黨團列4大疑點

對此,民眾黨團再於6日發聲,直批徐佳青上述解釋實為刻意模糊「私人探親」與「公務出差」的界線,把人民對其公器私用的質疑,包裝成對「基本人權」的侵犯。民眾黨團強調,整起事件已不只是觀感問題,其中牽涉刑事司法,應該依法調查釐清,並在文章列出4大疑點。
首先,徐佳青讓無公職身分的未成年兒子冒充僑委會活動攝影官,已涉及《刑法》第158條所規範的「僭行公務員職權行為」。再者,非公務人員得以進入或接觸具有外交、公務性質的行程與資訊,相關程序究竟是否合法、是否觸及國家安全及機密管理問題的部分也必須徹查。
另外,民眾黨團指出,外館公務車不是徐佳青的私人座車,車油費、車輛耗損、養護等花費都屬公家資源,然而徐佳青至今仍未回應為何並非公務員的丈夫,為何可以使用外館公務車進行非公務性的私人行程:「誰核准?依據何在?」
不僅如此,由於外交駐外機構具有高度特殊性,公務車輛也有嚴格管理規範,民眾黨團直言,若公務資產挪為私用而發生事故,損害的將不只是徐佳青個人形象,而是台灣駐外機構的專業與國家聲譽,甚至恐涉及《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嫌:「公務車是國家的,不是委員長妳家的。」
最後,「出國出差」不代表可以把公務行程無限延長,更不能變成「公差+探親+休假」大禮包。民眾黨團引述「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因公派員出國案件編審要點」規定指出,除非必要,3年內應無相同考察計畫,且出國人數和天數應力求精簡規範,然而徐佳青卻在2024至2026年6度赴美,還將原本可以短期完成的公務行程一再延長:「根本是假公差真探親!」
民眾黨團以2026年6月徐佳青安排的巴西行程為例,徐佳青當時不僅飛往僑民相對少的小鎮滯留多日,更抓包其兒子同一時間也現身當地打卡:「徐佳青到底是為了服務僑胞,還是帶兒子去看水豚?徐佳青利用國家資源,替自己的私人行程買單,更把原本可以在短期完成的公務行程,為了自己及家人的私欲延長再延長,造成國家資源與公帑的虛耗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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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政治立場鮮明的台大醫院婦產科名醫施景中也在7日上午開出第一槍,發文呼籲徐佳青應該要先自行停止僑委會職務,等候調查結果出爐:「如果調查屬實,可能還牽涉濫用公帑的法律問題或行政責任,政治人物本來就要先自律,再去要求別人。」
加拿大約克大學副教授沈榮欽6日則發文表示,他對於徐佳青26天走訪7國、為台灣爭取權益一事相當佩服,但是監察院不久前才認定徐佳青兒子參加僑委會舉辦「2025僑青東沙生態體驗營」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如今又爆出徐佳青讓兒子以「攝影官」名義隨行出訪,因此認為徐佳青應該考慮去留。
沈榮欽也理解徐佳青搬出「過去蔣章孝嚴擔任委員長時,出訪不但帶著妻子一起,也是現在蔣市長的母親黃美倫,常有6、7人隨行,而且非五星級飯店不住」的說法,不像她出國那般省吃儉用,卻仍無法正當化其行為。
沈榮欽最後直言,他同樣明白吳志中次長說出「徐佳青是個母親,需要照顧兒子」的說法,才會帶著孩子一同出訪,但他也強調,這些說辭都無法為徐佳青行為開脫:「如果我們反對蔣孝嚴和蔣萬安父子違反利益衝突,就沒有理由對徐佳青所為視而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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