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地檢署複訊後,認穆男涉犯重傷害致死罪嫌重大,且有逃亡、串證及滅證之虞,已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專案小組查出,22歲的主嫌穆姓男子與張姓死者為同事關係,雙方先前因財務糾紛積怨已深。30日凌晨1時許,穆男約張男至兩人位於楠梓區的洗車行談判,還找來其他友人助陣,過程中雙方一言不合,穆男竟夥同友人手持長約1公尺的熱熔條及棍棒等物,朝張男頭部、臀部及四肢等全身多處猛力毆打,導致張男傷重不治。
自首後被收押 連夜追緝7共犯
案發當晚,穆男將已斷氣的張男載到楠梓分局自首行兇,楠梓分局立即與刑警大隊、鑑識中心組成專案小組,並報請橋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鄭子薇、檢察官吳梓榕指揮偵辦,透過科技比對與監視器過濾進出車輛,漏夜追查並拘提林姓、劉姓、吳姓、楊姓、陳姓及葉姓等7名共犯到案。
檢方複訊後認為,穆男涉犯刑法重傷害致死等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與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警方則強調,對於重大暴力案件絕不寬貸,將持續深查相關事證以還原全案真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