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郭男、吳女為分居情侶,2人育有1名幼子,前晚一家3口一同開車出門,但在行經蘆洲三民路時,雙方因為生活理念不合發生衝突,郭男下車後直接拿起拖鞋怒砸吳女,接著又衝撞對方,女方也打了郭男一巴掌反擊,沒想到反而更激怒男方,當場爆氣朝女友連揮數拳痛毆,直到吳女倒地痛哭,郭男才獨自駕車離去。
警方事後獲報,調閱監視器循線掌握雙方身分,並通知吳女製作筆錄,並提告傷害、家暴,同時由警方協助聲請保護令,後續警方也持檢方核發的拘票,將吳男拘提到案,警詢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檢察官訊問後,認郭男涉犯《刑法》傷害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為有反覆實行前開犯罪之虞,為防止其再度施暴,而有羈押之必要,經向法院聲請羈押後,法官裁定羈押郭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