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釋7個月再犯 「極高再犯風險」須終身隔離
二審合議庭改判理由指出,邱男曾在2015年因吸毒後持剪刀隨機砍人遭判刑8年8月,假釋出獄僅7個月竟再犯幾乎相同的殘忍犯行,顯見對刑罰反應極度薄弱。合議庭認為,邱男預先將利刃纏綁於手防止脫落,並對毫無抵抗能力的兒童與民眾痛下殺手,犯罪手段殘忍且造成極大社會恐慌,一審僅判29年顯屬過輕,難以防範其再犯,必須將其終身隔離於社會之外。
毒駕持30公分菜刀獵殺 挺身民眾遭刺穿胸一度命危
這起驚悚的隨機砍人案發生於去年10月2日下午,被告邱明治吸食安非他命後,拿出一把長30公分的菜刀,用膠帶層層纏綁在左手騎車尋找獵物。他在社寮街攔下放學落單的11歲徐姓女童,持刀直刺其頸胸部;女童逃往超商,邱男尾隨至超商門口,又刺傷見義勇為挺身阻擋的林姓男子,導致對方氣血胸、一度命危;隨後邱男又抓住另一名11歲丁姓女童直刺胸口,幸靠安親班老師拉開送醫才未釀成死亡悲劇。
辯稱憂鬱症想尋短「讓警察打死」 法官打臉:意識清晰
面對檢警訊問,邱男辯稱自己有憂鬱症、吸毒後精神不佳,甚至供稱是因「想尋短死不了,才想出來砍人製造事端,好讓警察開槍打死我」。但法院調查發現,邱男過往服刑並無精神病紀錄,且案發時預先綑綁菜刀、行兇後逃跑躲避,辨識與控制能力與常人無異,純屬無法調適情緒衝動行兇,不符減刑條件。
坦承犯行難掩危害 採納家屬訴求「給社會交代」
法官論刑態度上,一審地院考量邱男坦承犯行且無人死亡判處29年;但二審合議庭採納檢察官與家屬訴求,認定邱男具有極高再犯習性與公共危險性,若未終身隔離將對大眾構成重大威脅,最終加重改判無期徒刑,給社會一個交代。全案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