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月琴指出,近年來辦公室不斷協助多起幼兒不當對待案件,卻看到相同的問題一再發生,包含家長調不到關鍵監視器畫面、拿不到完整調查報告,甚至在孩童受傷、家庭承受巨大心理壓力下,連心理諮商等支持資源都沒有得到妥善提供。
林月琴進一步說明,以培諾米達案為例,園所及行為人被裁罰金額高達2286萬元,但受害家長提起國家賠償訴訟後,卻依舊面臨關鍵行政調查、監察院資料及公務人員責任相關資料難以取得的問題。
林月琴強調,政府裁罰只是責任追究的其中一步,真正需要補上的,是受害家庭後續的法律、心理與轉托等支持,以及讓家長能夠取得與行政責任相關的必要資訊。否則罰款進了市庫,受害家庭卻仍然要獨自面對漫長的司法程序,制度就沒有真正站在孩子與家庭這一邊。
沈伯洋也說,看到兒虐相關證據令人非常痛心,難以想像發生如此令人憤怒的事情,政府卻沒有站在受害孩童及家長這一邊。證據保全及提供本來就是市府的責任,市府卻屢以保護孩童隱私為由拒絕提供相關資料,即使立委持續透過修法完善制度,只要地方政府怠於執行,仍然無法真正保護孩童。
沈伯洋指出,目前甚至還有受害孩童無法獲得心理諮商等必要協助,同樣身處台北,受害家庭得到的支持卻可能截然不同,形成「一個台北、兩個世界」。若個案一再發生,制度漏洞卻沒有補上,就可能演變成系統性風險。
議員簡舒培也直言,政府有責任保護孩童,但往往都要民意代表協助後事件才會揭露,市府則只會以「已經開罰」切割責任,沒有站在協助受害者的角度,只會阻擋受害者追求司法真相。
夏莉絲家長代表張先生指出,孩童在幼兒園短短14天遭受近百起不當對待,如被迫長時間體能處罰,午餐不小心撒出飯菜,整碗就被收走,及被恐嚇「媽媽今天不會來接你」等;但800小時的影像由家長分工輪班記錄,卻發現很多事件沒有被寫進教育局的報告或用詞避重就輕,且接下來的司法訴訟,只能由家長自己面對、舉證。
幼佳家長代表陳小姐說,雖然兒虐案件已經過去1年多,但孩童沒有忘記,有些還在接受遊戲治療,有些家長也正在做心理諮商,但卻換來基本事實、重要證據都沒有被論述的不起訴書,甚至案件時間點還被寫錯,不能接受並已經依法提起再議。
培諾米達案家長代表古小姐哭訴,請北市府不要曲解《兒少法》第69條,以保護兒童隱私為藉口保護加害者,不讓家長看監視器、了解實情,也不要每次只會跳針,只會說「不知道」「不關我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