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還寵物鼠」為餌約出 18歲女友遭刺死
詹朱男與詹女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交往約2年多,後因感情問題分手。詹朱男不願接受,去年5月10日以歸還寵物鼠「莫莫」及物品為由,將人在桃園的詹女約到台中,詹女由男性友人陪同南下,但獨自與詹朱男碰面。
檢警調查,詹朱男先將寵物鼠交給詹女,隨即持預藏水果刀攻擊,造成詹女胸部等處受創,傷及左肺、支氣管、左心室及主動脈,大量出血死亡。詹朱男犯案後也持刀自傷,送醫後獲救,檢方依殺人罪起訴。
不准對方讀軍校 她冷回一句話讓理智斷線
詹朱男在庭上坦承犯案,但否認事前預謀。他供稱,自己除了是男友,也自認是詹女的「半個父親」,交往期間曾提供生活費,每月約3000至4000元。
詹朱男表示,詹女想就讀軍校,但他認為對方身體不好,不適合念軍校,成為分手原因之一。案發當天他問「如果我在你面前死掉,你會怎麼樣?」詹女回答「我會走掉」,讓他情緒失控,原本想輕生,卻轉而持刀攻擊。
寫3張悔過書、抄8本經文 稱「懺悔」仍判無期
詹朱男羈押期間寫下3張悔過書、抄寫8本經文,稱是為了懺悔,也希望未來能賠償家屬。檢察官殷節發現,其中包含「關聖帝君大解冤經解冤咒」,並寫有「冤怨勿尋仇」,當庭詢問是否要死者不要尋仇,詹朱男否認,稱只是照抄經文。
精神鑑定認為詹朱男疑有反社會人格傾向,但案發時辨識及控制行為能力並無障礙,不符合刑法第19條減免刑責要件。檢方另提出對話紀錄,指他曾想找人恐嚇詹女,再由自己出面「英雄救美」;詹朱男否認有預謀,審判長也當庭追問他的判斷能力。
台中地院國民法庭今天(17日)上午11時50分宣判,合議庭審酌全案情狀,依殺人罪判處詹朱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