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造工程真掩埋 兩年狂載4萬立方米毒廢棄物
檢方調查,51歲林姓工程行負責人於2022年5月承攬雲林縣莿桐鄉大美段6筆土地的擋土牆工程。林男明知自己未領有廢棄物清除或處理許可,且該土地不得堆置廢棄物,竟與7家業者及13名拖車司機通謀,組成非法廢棄物棄置供應鏈。
從2022年5月至2024年5月長達2年期間,該集團陸續從台南官田、彰化溪州、嘉義市區、雲林土庫及多家業者場地,將廢混凝土塊、廢玻璃纖維與廢塑膠混合物等事業廢棄物,載運至大美段土地回填堆置。雲林縣環保局於2024年6月前往開挖採樣,證實下層土壤已遭嚴重污染,遭掩埋廢棄物體積高達4萬3025.15立方公尺,估算總重量約3萬4420公噸至8萬6050公噸。
檢方宣示「嚴查重罰」 追繳逾6億省下的處理費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周甫學指揮雲林縣調查站及保七總隊三大隊等單位深入查緝。檢方查出,廖姓司機等16人共收取50萬1576元載運費用,林姓主嫌與7家法人因違法堆置廢棄物省下鉅額處理費,若依環保局緊急清除處理得標價每公噸1.8萬元計算,減省費用達6.19億元至15.48億元,檢方均依法向法院聲請宣告沒收或追徵。
承辦檢察官審酌,林姓主嫌無視國家環保政策,違法犯行長達2年且破壞環境甚鉅,建請法院從重量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其餘被告亦請從重量刑。雲林地檢署強調,對破壞生態之環保犯罪將堅持「刨根溯源、嚴查重罰」策略,絕不寬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