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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2年男友竟是已婚人夫!妹子傷心被騙 網出奇招:用「貞操權」提告
妹子在不知情的狀況下當了2年小三,感到相當委屈。示意圖,非當事人/PhotoAC

同居2年男友竟是已婚人夫!妹子傷心被騙 網出奇招:用「貞操權」提告

真心付出卻換來一場空!一名女網友在 Threads 貼文 痛苦傾訴,自己與男友交往同居長達2年,兩人感情穩定,甚至已經開始認真規劃未來、討論生孩子。豈料最近因處理公事查看行政人員給的文件時,意外發現男友的身分證件上竟印著已婚,讓她瞬間從幸福女友變成不知情的小三,崩潰直呼心痛又憤怒。

「平日同居、週末各自聚」 男方完美偽裝單身生活

原PO表示,兩人當初因工作在南部相識同居,由於男方工作型態需要全台跑、幾個月就要出國一趟,且平常沒有帶錢包的習慣,全靠手機支付與零錢,因此交往2年來從未看過對方的身分證。
過去男友總以「家人生病」為由,順理成章建立起「平日陪伴同居、週末各自回家」的相處模式。即便男方回到北部的家中,深夜依然能陪她通電話、聊天聊到半夜,甚至偶爾消失也沒讓她起疑。如今真相大白,原PO回想過去發生的種種異樣與語病,才發現所有破綻終於串聯在一起,心痛坦言:「想到他曾經消失的每一次,都讓我覺得好可怕,到底哪些是真的、哪些是謊言?」

時間管理大師翻車!網友點破法律關鍵:可求償「貞操權」

貼文曝光後迅速引發熱烈討論,不少網友震驚男方的縝密手段,直言「1個禮拜7天硬是活出兩套人生,時間管理再厲害也管理不了人品」,並紛紛勸原PO保持冷靜,切勿急著攤牌或自責,先蒐集好交往與隱瞞真相的證據,保護好自己。
更有熱心網友指出法律解決之道:在台灣法律上,若男方蓄意隱瞞已婚身份、欺騙女方建立戀愛關係並發生性行為,女方可主張性自主決定權(俗稱貞操權)遭到侵害。依據《民法》第195條侵害人格法益相關規定,女方可以向男方提告並請求精神慰撫金賠償,過往實務上更有不乏調解成功獲賠數十萬元的案例,鼓勵原PO勇敢尋求法律途徑,為自己這2年受傷的情感與青春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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