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堪寶寶哭鬧 情緒失控重擊頭部
判決指出,覃女自2018年3月起受託照顧李姓男嬰,當時男嬰才3個多月大,覃女家中另有托育一名兒童。案發當天為6月25日中午,男嬰當時約6個月大,疑似因哭鬧不止,讓覃女情緒失控。
覃女竟以挪動男嬰身體的方式,讓男嬰左側額頭受到強力撞擊。事發後男嬰並未立即被送醫,直到當天下午3點半左右,覃女察覺男嬰出現異狀,才通知家屬將孩子帶走就醫。
傷勢嚴重 搶救無效忍痛拔管
男嬰送醫後,醫院發現他的傷勢相當嚴重,包括對撞性硬腦膜下出血、腦幹瀰漫性軸突損傷、大腦及小腦對撞性挫傷出血,以及雙側視網膜出血。雖然緊急住院搶救,但經過10天治療後,男嬰因腦髓腫脹、瀰漫性壞死,陷入腦死狀態。
家屬仍不願放棄,繼續讓孩子接受治療10天,最終仍無法挽回生命,只能忍痛拔管。這名男嬰從出生到離世,不過短短6個多月。
二審改判輕罪後遭撤銷
案發後家屬提告,檢方偵辦認為覃女涉犯成年人對兒童傷害致死罪,因此依法提起公訴。一審法院認定覃女罪責重大,判處有期徒刑9年;但案件上訴後,二審一度改認覃女僅涉及過失傷害,刑度大幅降為3年6月。
全案上訴至最高法院後,最高法院認為仍有部分事證需要釐清,因此撤銷原判決、發回高等法院更審。
案件更審期間,覃女改口主張自己已與男嬰家屬達成和解,並已賠償200萬元,希望法院從輕量刑。不過法院調查後發現,這筆200萬元並非雙方和解後的賠償,而是家屬另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覃女敗訴後確定必須賠償的金額,並不能證明她確有與家屬和解的真意。
高等法院更審後重新檢視相關證據,認定覃女並非單純疏忽或意外,而是故意對男嬰施以傷害,最終導致孩子死亡,因此改判覃女有期徒刑9年。
最高法院駁回上訴 9年徒刑定讞
覃女不服再度上訴,最高法院今認定原判決並無違誤,駁回上訴,9年徒刑因此正式定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