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延鳳指出,台北市政府是富邦金控最大單一股東,可派任3席董事,依過去慣例,官派董事必須有財金與法律專業與經歷,都是由主計處長、法務局長與財政局長出任。
林延鳳說,富邦金今年6月12日公布董事會改選名單,姚淑文成為北市府派任的公股董事之一,在董事的各項專業能力與資格中,其他董事都分別具備二項以上專業,但姚淑文卻只勾選一項「風險控管」,「產業經驗」欄位則是完全空白。
林延鳳批評,台北市近來接連發生愷愷案、培諾米達幼兒園性侵案、夏莉絲幼兒園集團案以及10歲女童遭猥褻案,讓人質疑姚淑文「風險控管」的能力,「連幼兒安全與社會局的業務內容都控管不好,請問沒有財金專業與經驗的姚淑文去擔任富邦金董事又能做什麼風險控管?」
林延鳳質疑,蔣萬安應說明清楚派姚淑文當富邦金董事的理由,難道只要是市長親信或護主有功,就能獲得回報與賞賜?
許淑華也發文指出,蔣市府在1個月內爆發3件人事爭議。8月10日,市府發言人李政軒以「個人生涯規劃」請辭。隔天,中檢證實他涉入2020年台中市府勞務採購洩密案,30萬元交保;8月21日,翡管局長林裕益被檢舉浮報首長特支費、挪用公款,隔日凌晨依《貪汙治罪條例》罪嫌30萬元交保,市府當晚免職。
許淑華續指,姚淑文出任富邦金控官股董事沒有司法問題,卻是蔣市府判斷的問題。她要求蔣萬安說明派任姚淑文的具體理由與評選依據,更質問「3席官股董事的派任標準是否已改變?如果沒有,這次為什麼例外?」
除了林延鳳,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楊植斗今天也在議會市政質詢相關議題,指出外界流傳官派董事每月可領取15萬元高薪。對此,台北市財政局長胡曉嵐答詢表示,市府公股代表每月支領的兼職費上限為8500元,超過部分須繳台北市市庫,每年獲配的董事酬勞也須繳庫,並非外傳每月「爽領15萬元」。
談及改派姚淑文擔任富邦金控董事的原因,胡曉嵐說,金管會在公司治理評鑑上相當重視ESG,台北市議會過去也曾表達,希望富邦金控進一步發揮ESG相關功能,因此趁此次董事換屆,北市府改派社會局長擔任董事。
財政局指出,過去公股董事並非全部由財政、主計或法務相關首長擔任,也曾有研考會主委、勞動局長出任的先例,此次人事安排並非沒有前例。
當事人姚淑文表示,社會局在公益事項上能充分與社會資源結合,以富邦這樣的企業而言,如能發揮影響力推動公益福利是最好的方式,自己盡所能協助。她目前以董事身分出席過2次會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