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事後在社群平台Threads還原經過,表示當時突然感覺身上遭液體噴濺,回頭查看時,發現一名男子就在身後,且男子的手疑似放在褲檔附近。由於事發當下她無法確認液體究竟從何而來,也無法確定是否就是該名男子所為,因此沒有立即上前攔人,而是返回月台服務台,要求捷運人員協助調閱監視器。
男子疑似折返跟隨 女子直呼「很噁心」
女子指稱,當時男子原本已經往出口方向離開,但她下樓尋求協助時,男子竟又折返回來,甚至一路跟著她下樓。她回頭查看時,男子還在電扶梯上倒退行走,讓她感到相當不適。
女子事後檢視手肘上的液體,認為液體帶有異味、與一般清水不同,加上當時男子身上並未明顯持有水瓶等容器,因此懷疑遭潑灑的可能並非一般飲用水,遂決定報警並提出告訴及性騷擾申訴。
警方獲報後調閱站內監視器,並透過相關影像及資料追查男子身分。大安分局表示,案發後隨即成立專案小組,經持續追查,鎖定一名40多歲無業男子涉案,並通知男子到案說明。
警方指出,男子當天是持單程票進站,因此無法像使用悠遊卡等電子票證一樣,直接透過票證資料確認身分,警方後續仍透過監視器等相關資料鎖定其身分。
原以強制觸摸罪受理 警方檢視畫面後修正法條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最初由受理報案的警方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強制觸摸相關規定受理,不過大安分局偵查隊後續檢視監視器畫面,認為涉案男子疑似潑灑不明液體的行為,從現有影像來看並未直接接觸女子身體,因此原先適用的法條是否符合案情仍有釐清必要。
大安分局偵查隊日前通知女子到案說明,並針對案件事實及相關法律適用重新釐清、修正告訴內容。
至於涉案男子到案後則辯稱,當天因看到女子外貌後一時心生衝動,才會尾隨女子並潑灑不明液體,但否認有潑灑特定體液或傷害女子的行為。
警方目前採刑事告訴及行政申訴雙軌程序處理,相關事證將分別移送台北地檢署及台北市政府社會局進一步調查。


